会计出纳做假账的处理方式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刑法规定。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行政处罚
对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对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偷税行为: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等手段偷税,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建议
加强内部控制: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定期审计: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会计违规行为。
法律培训:对会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增强其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
严肃处理:一旦发现会计违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以起到警示作用。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遏制会计出纳做假账的行为,维护财经秩序和市场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