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会计的年限计算方法如下:
基本计算原则
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截止日期通常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学历对应的工作年限要求
大专学历:需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需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需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硕士学位:需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博士学位:无需工作年限。
特殊情况说明
全日制学历:全日制报考人员,毕业参加工作若干年,之后又取得了国家承认正规学历的高一层全日制学历,那么工作年限即为前后学历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的总和。
非全日制学历:非全日制考生在报考时,须在报名前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在取得学历前后的工作时间均计入工作年限,并且学习时间也计入工作年限。但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外籍人员:在境外的会计从业经历可计入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其他注意事项
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会计师职称后,具备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
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历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是判断报考人员工作年限的重要依据。
建议:
在计算会计工作年限时,务必确认所有学历和工作时间均符合相应的要求,并且要注意计算截止日期的规定。
对于非全日制学历考生,学习时间也要计入工作年限,但在校生勤工助学时间不计入。
外籍人员在境外的从业经历也可以作为工作年限的加分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