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考研的优待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初试总成绩加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在退役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以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以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收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复试前需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招生单位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但可以在调剂阶段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将服兵役情况纳入研究生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高校在制定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作为推免生遴选的条件之一。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以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加分范围扩大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新生,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这些政策旨在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并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升学机会和优惠。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政策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