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购买自用应税车辆
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计税价格 × 10%(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
具体计算步骤:
1. 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开具的价费合计金额除(1+17%)作为计税依据。
2. 乘以10%(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即为应缴纳的车购税。
进口自用车辆
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 + 消费税) × 10%。
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车辆
计税依据:由车购办参照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计税价格 × 10%(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
建议
购买车辆时:确保获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注意发票上标注的价税合计金额和不含税金额,以便准确计算车购税。
进口车辆时:需要了解关税、消费税等相关税费,以便准确计算计税价格。
其他情况:如自产、受赠等,及时咨询车购办或税务部门,获取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