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调转撤销申请的步骤如下:
申请撤销
持证人若在会计证调出后的三个月内,可以向调出地财政部门申请撤销调转。
准备材料
携带调出时的相关材料,如劳动协议等,以证明职务名称和调出原因。
现场确认
到调出地财政部门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撤销调转操作,可能需要系统管理员进行现场确认。
重新录入信息
将会计信息重新录入到调出地的财政部门管理信息系统中。
变更转状态
在财政部调转平台上将持证人的电子信息中的转状态变更为调转作废。
注意时效
注意各地区可能有不同的规定和时效要求,建议带齐资料亲自到财政厅咨询办理。
请根据最新的政策和流程进行操作,因为政策和流程可能会有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