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交接之前,会计人员需要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填制会计凭证
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登记账目
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整理移交资料
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编制移交清册
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使用会计财务软件的单位,还需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各年度数据盘(会计资料电子文件要当面打开)。
介绍会计工作情况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核对现金和有价证券
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核对银行存款账户余额
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核对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明细账户余额
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
检查发票和税务事项
检查作废的发票,确保没有丢失情况。特别注意企业是否有两套账的情况,交接时要交接清楚,以免以后出现问题。同时,要核实企业涉及的项目是否已缴纳税款,避免因未缴税款而产生滞纳金和罚款。
记录交接内容
不要忘记写交接记录,详细列出涉及的重要项目,以便日后查证。交接记录需经双方会计认可签字,老板如果不签字,可以在上面盖着公章。
通过以上步骤,会计人员可以确保会计工作的顺利交接,避免后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问题。